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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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泉州市酷酷熊食品有限公司

原告福建泉州福瑞园食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泉州市酷酷熊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 0521 民初 2329 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送达地址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5月14日上午8时4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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