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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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林昌活

本院受理原告毛成发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闽0902民初4185号民事判决书、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典型案例、债务人诚信履行告知书、账户确认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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