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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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谢成福

本院受理(2025)闽0124民初60号原告田苗与被告谢成福离婚纠纷一案,田苗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决原被告离婚,并由你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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