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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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王伟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佳润汽配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伟、谭祖平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5)闽0111民初41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鼓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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