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江来松、陈华进诉被告泉州市梵墨贸易有限公司、胡国荣、袁丽锋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581民初6443号被告泉州市梵墨贸易有限公司、胡国荣、袁丽锋提交的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