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江丽英

本院受理(2025)闽0782民初166号原告吕竹兴与被告江丽英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3日下午十五时整(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武夷山国家公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3-12

 

关于中国日报网 | 联系我们 |

中国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