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郑顺老与被告吴宗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725民初19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材料。原告起诉要求: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50000元及截至2024年12月8日止的利息504000元(计算方式350000x0.012/月x120月)相应的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4月23日09时00分在本院速裁第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政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