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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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福州中讯吉市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已受理(2025)闽0111民初100号原告福州市坤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州中讯吉市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作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作送达。并定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岳峰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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