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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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贾福

本院受理原告杜涛诉被告高旺锁、贾福建设工程分包合 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 1702 民初 12941 号民事判决书及自动履行告知书。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30 日 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等,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判决不服, 可在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向本院提交上 诉状,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交, 本判决将依法生效。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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