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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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肖慧英

本院于2025年1月6日立案受理(2025)闽0504民特1号申请人肖慧英申请宣告公民戴朝辉失踪一案。申请人肖慧英称,其与戴朝辉系夫妻关系,双方生育一子;2021年4月28日戴朝辉在福建省惠安县崇武前垵海边失踪后,一直未曾归家;当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且四处寻找,但至今未归,下落不明已满两年。下落不明人戴朝辉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戴朝辉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戴朝辉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戴朝辉情况,向本院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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