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泉县支行与宋强、刘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皖1221执恢457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宋强名下车牌号皖KKF161林肯牌汽车一辆,在评估价的基础上降价15%,以62195元(73170元×85%)的价格进行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如有异议请于五日内向本院提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