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张维民、杨玉琴

本院执行的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行与张维民、杨玉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一直未联系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11执3310号执行裁定书(拍卖)、拍卖公告、拍卖通知书、腾房公告、询价结果告知书、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议价等法律文书:一、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张维民名下位于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429号创智广场6幢A座1604室房产。二、被执行人张维民名下位于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429号创智广场6幢A座1604室房产线下评估结果为549600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8-05

 

关于中国日报网 | 联系我们 | 仲裁公告

中国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