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执行人张青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本院依法采取网络询价方式对张青松名下位于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777号翡翠湖郡15幢2201室房产(不动产证书号:皖(2018)合不动产权第0007998号/房权证合产字第8110472607号,建面121.2㎡)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在法定期间出具了网络询价报告。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1542149元,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1570898.94元,两家平均值1556524元(即评估价)。本院已裁定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网络询价报告及本院执行裁定书(查封、拍卖)、评估拍卖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