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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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沈秀苹

本院受理的(2026)皖1623民初8752号原告徐松园与被告沈秀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徐松园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借款人民币60690元。二、判令被告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LPR利率标准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损失。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开庭材料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6年7月24日上午9时在利辛县人民法院张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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