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天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甄圣云、董善和、董志伟、合肥锦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上诉人董志伟(2025)皖0122民初470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