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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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王根强

本院立案执行王洪波与你、沈法领、沈丽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查封并评估了你所有位于永城市新桥乡新桥街永涡路西侧丰顺农厂门面房,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中启宏信房字(2025)118234B号房地产处置司法估价报告,评估价格为41.08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

永城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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