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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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福州中起前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荆浩然与被告福州中起前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103民初884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开庭传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2月2日9:00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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