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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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林自农

本院受理原告郑建兴与被告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庄祖辉、林自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525民初3685号宣判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5年11月11日9时在本院桃城法庭公开宣判。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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