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2025)皖 0121执1234号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信尔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孙国升、余强及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委托安徽百友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你们各持有的六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2200 万股股权(合计4400万股权)进行评估。本院于2025年6月23日分别前往你们两家公司注册地址送达评估报告,经现场查找核实,你们均不在公司注册地办公。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告知如下:1、安徽真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六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 2200 万股股权评估价格为28279800 元;2、安徽丰鸿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六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 2200万股股权评估价格为28279800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若你们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应在公告送达后10日内书面向本院提出。另,本院再次责令你们于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拍卖、变卖上述资产。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7-18